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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公安局智能化警用无人机快速反应系统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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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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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南召政采公开-2024-41 ******公安局智能化警用无人机快速反应系统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7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1月22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无人机及机场、配套系统(详见采购清单);
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南召政采公开-2024-41-1 无人机及机场、配套系统(详见采购清单) ******有限公司 ******街道七一路创业大街A座106室 1,066,500.00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公安局智能化警用无人机快速反应系统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委员会主任)、豆秀梅、金平伟、李晓军、贾大多(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收取标准:招标代理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由中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17,798.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应当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 地址:南召县人民路南段正东方向30米 联系人:张翼天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中州路254号 联系人:王子萌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子萌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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