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住建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建办字〔2008〕41号),省住建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晋建建字〔2009〕152号)、《关于做好全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建安监字〔2009〕30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准予樊新龙等86人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首次申请,准予常志慧等39人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延期申请,准予李建新1人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注销申请。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业务审批公告表第二批特种业务公告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