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原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我公司左权县2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主体工程及环保工程均建设完成,现进行项目调试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参与、并督促指导。
一、项目基本建设情况
******有限公司左权县2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
项目地址:输电线路工程位于晋中市左权县境内石匣乡、寒王乡、辽阳镇;
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位于晋中市左权县辽阳镇突堤村东南。
******有限公司
调试日期: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12月12日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薛俊瑞
联系电话:******
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