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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县旅游路项目部钢筋混凝土管询比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有限公司和顺县旅游路项目部钢筋混凝土管询比采购
******有限公司和顺县旅游路项目部
项目监督部门:
******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联系方式:******
公示期限:2024年05月19日18时00分至2024年05月22日18时00分
******有限公司和顺县旅游路项目部钢筋混凝土管询比采购项目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第一标包:
中标供应商:******有限公司
投标限价: 276800.00元
中标金额: 271440.00元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税率 | 备注 |
1 | 钢筋混凝土管 | DN1000Ⅱ级 | 米 | 160 | 429 | 68640.00 | 13% | |
2 | 钢筋混凝土管 | DN1000(壁厚15cm) | 米 | 260 | 780 | 202800.00 | 13% | |
合计 | 271440.00 |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1年5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有限公司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有限公司和顺县旅游路项目部
2024年 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