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平遥县营商环境局发布时间:2024-06-29浏览次数:6次【字体:小大】
******人民政府同意,平遥县南政乡东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具体以《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规划指标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1、竞买人参加招拍挂出让土地时,需提供法人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2、委托他人******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和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以及出让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三、本次集体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资源局415室获挂牌出让文件。
******资源局415室或者柳根西街行政审批大楼313室提交书面申请。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30日15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4年07月30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集体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兴平路司法大楼三层会议室进行。挂牌时间为:
pjb2024-02号地块:2024年07月19日08时00分至2024年08月01日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项目入驻须符合平遥县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定位及产业布局;2、项目建设须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要求;3、项目建设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开展环评工作。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柳根西街行政审批大楼313室
联系人:赵婧
联系电话:******
******管理局
******银行平遥县支行
开户账号:91************594
平遥县南政乡东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4年6月29日
******人民政府同意,平遥县南政乡东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pjb2024-02 | 平遥县南政乡东刘村 | 9512.87 | 工业用地 | ≥1 | ≥40% | ≤20% | ≤24米 | 50年 | 186.93 | 186.93 | 6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1、竞买人参加招拍挂出让土地时,需提供法人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2、委托他人******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和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以及出让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三、本次集体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资源局415室获挂牌出让文件。
******资源局415室或者柳根西街行政审批大楼313室提交书面申请。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30日15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4年07月30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集体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兴平路司法大楼三层会议室进行。挂牌时间为:
pjb2024-02号地块:2024年07月19日08时00分至2024年08月01日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项目入驻须符合平遥县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定位及产业布局;2、项目建设须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要求;3、项目建设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开展环评工作。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柳根西街行政审批大楼313室
联系人:赵婧
联系电话:******
******管理局
******银行平遥县支行
开户账号:91************594
平遥县南政乡东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4年6月29日